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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来三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继续上调,2008年--退休养老金月均涨百元 中国正起草《工资条例》解决工资增长缓慢问题
来自:大河报 作者: 佚名 2007-12-28 08:54:44 点击:
据新华社北京电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尹志远27日透露,明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上调幅度将按当地2007年月人均养老金10%左右确定,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约100元。 尹志远在参加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,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,工资增长、物价增幅有所不同,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和财政支持力度也各不相同,明年各地养老金调整水平会有所差别。 “每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也不完全相同。”尹志远表示,各地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将与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、基本养老金水平及年龄挂钩。 全国有40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。根据国务院部署,2005年至2007年,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已连续上调三年,2008年至2010年将继续上调,且上调幅度高于前三年。同时还将继续调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,确保城市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,不会因物价上涨而降低。 劳动保障部数据显示,2007年,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左右。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2005年的月人均714元增长到2007年的963元。到2010年,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。 尹志远介绍,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已下发《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。这次调整对象是2007年底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。 此外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26日透露,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、工资增长缓慢、遭遇欠薪的社会问题,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支付机制的《工资条例》正在起草中。 孙宝树说,目前全国部分地区新的工资拖欠问题时有发生;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不够科学合理,部分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以及采取延长劳动时间、随意提高劳动定额等手段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现象依然存在;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偏低,工资增长缓慢,正常增长机制还不健全。下一步,将进一步抓好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制度建设,抓紧研究起草《工资条例》,届时,工资正常增长问题将纳入法制轨道。 【免责声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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